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6-10-31 |
一、调整城区供水价格 将我县的基本水价由现行的 1.
21元 /口屯 调整到 1.46元/吨,调 整后城 区民用水到户价为 2.85元 /吨 . 非居 民用水价格、 特种用水价格按居 民用水价格同幅度提高 0.25元 /吨 . 单位:元/吨 类别 基本 水价 水利 工程费 污水 处理 费 水资 源费 城市 附加费 合计 到户价 民用水 1.46 0.04 n υ 0.20 0.05 工商业用水 2.
01 0.04 0.20 0.05 3.40 特种用水 2.51 0.04 1.10 θ "
20 0.05 3.90 宝应县城区自来水价格构成表
二、城区实行居 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根据省物价局《 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有 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在城区建立居 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第 一阶梯为居 民户年厨水量 216吨 (含 )以内,执行城区居 民用 水价格 2.85元 /吨 ;
第 二阶梯为居 民户年用水量 216吨 以上至 264吨 (含 264吨 )的 部分,按3.58元 /吨 价格执行;
第 三阶 梯为居 民户年用水量 264吨 以上的部分,按5.77元 /吨 价格执 行. 城区居 民用水阶梯价格表 实行阶梯水价后,对 不具各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 的合表户居 民和执行居 民水价的非居 民用户到户价执行 3.05 元/吨 .阶梯水量计量周期以年为单位,周 期之间不结转.
2 单位 :元/口屯户年用水量 到户价 第一阶梯 216(含 )以 内2.85 第二阶梯 216-264(含)3.58 第三阶梯 264以上5.77 浩r泌卩h阀.至腓r瓯畔hHHHHH凵H凵HHΓ咿
三、调整镇区区域供水价格 本次价格调整后,宝 应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宝应潼河水务 有限公司区域供水趸售价格与基本水价实行同价. 对农村居 民 民用水征收污水处理费 0.20元 /吨 . 适当调整镇区水厂的运营 费用,由 现行 1.10元 /口 屯 提高到 1.19元 /口屯 . 调整后民用水到 户价为 2.85元 /吨 ;
工 商业用水由 2.90元 /吨 调整为 3.35元/吨(污 水处理费由 0.20元 /吨 调整为 0.40元 /吨 ). 镇 区区域供水价格构成表
四、执行时间 本次 自来水价格调整从 2016年 4月 1日 抄见量执行.
五、其他相关事项
1、 对特殊群体继续落实优惠政策.水价调整后,对经总 工会和民政局认定的城区低保户和特困人员家庭,继 续实行每 月免收 5吨 自来水的优惠措施.
2、 对人 口较多家庭实施配套政策.实行居 民生活阶梯水 价制度以后,家庭人 口 超过 4人 的用户,每超过 1人 ,每人每 月相应增加 4.5吨量,这部分家庭凭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 居 委会证明经供水单位确认后执行. 水价调整涉及千家万户,供 水企业及相关单位要采取积极 单位:元 /口 屯 类别 基本 水价 运营费用 污水 处理费 到户价 民用水 1.
46 0,20 2.85 工商业用水 1.
76 θ .
40 3.
35 冖 有效措施,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各供水企业要在收费场所显著 位置公示价格水平、 水价构成及相关配套政策,并及时处理好 水价调整后产生的相关连锁反应,确 保水价调整工作平稳实 施. 抄送:扬 州市物价局、 县政府办公室、 县监察局、 县财政局、 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法制办、各镇人民政府、县 物价局检查分局、各镇物价管理检查站. 2016年 2月 23日 印发 P 釜护多宝应县物价局综合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