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6-11-02 |
联合国EP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蒙特利尔议定书 多边基金执行委员会 第六十四次会议
2011 年7月25 日至
29 日,蒙特利尔 关于附有具体报告规定的核定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Distr. GENERAL UNEP/OzL.Pro/ExCom/64/16
13 June
2011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UNEP/OzL.Pro/ExCom/64/16
2 导言 1. 秘书处请双边机构和执行机构向第六十四次会议提交关于国家淘汰计划、最终淘汰 管理计划、生产行业项目以及氟氯烃示范和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未交进度报告,具体的报 告规定载于执行委员会在第五十九次至第六十二次会议期间签订的协定和做出的具体决 定. 文件结构 2. 秘书处把进度报告归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国家淘汰计划和最终淘汰管理计划. 第二部分: 生产行业项目. 第三部分: 按照第 55/43(b)号决定与氟氯烃淘汰管理计划分开核准的氟氯烃示范和投 资项目.
一、关于国家淘汰计划/最终淘汰管理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 德国政府、开发计划署和环境规划署提交了以下报告: (a) 阿富汗:国家淘汰计划 (2010 年进度报告)(环境规划署/德国) (b) 孟加拉国:国家淘汰计划 (2010 年进度报告)(开发计划署/环境规划署) (c) 马尔代夫:最终淘汰管理计划 (2010 年进度报告)(环境规划署/开发计划 署) (d) 尼泊尔:最终淘汰管理计划 (2010 年进度报告)(环境规划署/开发计划 署) (e) 萨摩亚:最终淘汰管理计划 (2010 年进度报告)(环境规划署/开发计划 署) 4. 秘书处参照原项目提案、有关国家政府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第7条报告的消耗 臭氧层物质数据、以前提交给执行委员会的进度报告以及执行委员会和缔约方会议做出的 有关决定,审议了提交的各项报告. 5. 秘书处还指出,有6份要求提交的报告没有提交. 秘书处的建议 6. 谨建议执行委员会请相关双边机构和执行机构向第六十五次会议提交按照在第五十 九次至第六十二次会议期间做出的具体决定应该提交但尚未提交的关于国家淘汰计划和最 终淘汰管理计划执行情况的完整进度报告. 阿富汗:国家淘汰计划 (环境规划署/德国) UNEP/OzL.Pro/ExCom/64/16
3 7. 执行委员会在其第四十七次会议上核准了国家淘汰计划,该计划要求阿富汗政府在
2010 年1月1日以前全部淘汰各类氟氯化碳,在2007 年1月1日以前淘汰四氯化碳. 8. 向第五十一次、第五十四次、第五十七次和第六十次会议提交了进度报告、年度执 行计划和消费量核查报告.在第六十次会议上,执行委员会请阿富汗政府在德国政府和环 境规划署的协助下,在第六十三次会议之前提交一份关于国家淘汰计划
2010 年工作方案 执行情况的进度报告(第60/8(b)号决定).本报告载有国家淘汰计划
2010 年工作方案 的执行情况. 进度报告 9.
2010 年期间,阿富汗政府最终完成了国家淘汰计划的执行工作,从2010 年1月1日起淘汰了各类氟氯化碳的消费.报告所涉年份取得的成果包括:又组织了四期海关培训 讲习班,有201 名海关官员参加;
又组织了一期制冷培训讲习班,有36 名技术员参加;
执行了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口许可制度,在这一年没有发放任何进口许可;
开展了一些提高 认识的活动.在这一年没有发现任何非法贸易事件. 10. 对阿富汗国家淘汰计划核准的资金已经全部支付. 秘书处的评论 11. 根据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