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6-11-03 |
3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19-004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都匀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一、事项概况 为规范都匀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 安全,根据《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修正)等法律、法规,经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都匀市公用事业局于
2007 年8月28 日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签订了《都匀市城市管 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
为规范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行为,促进城镇管道燃气健康发展,黔南州人民政府办 公室于
2018 年8月30 日下发了《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管道燃气特 许经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依法对已签订 的特许经营协议进行补充和完善.根据《通知》要求,公司与经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政府授 权的都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都匀执法局"或"甲方")于2019 年3月14 日 双方在《特许经营协议》基础上签订了《都匀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或"本协议"),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
1、将原协议中:"3.7 特许经营权的取消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 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用于本特许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因经营管理不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危及公共利益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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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5)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更改为:"3.7 特许经营权的取消 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解除特许经营协议,收回特许经营 权: (1)转借、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或者以承包经营、挂靠等方式变相转让特许经营 权、伪造特许经营许可证;
(2)擅自将所经营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处置;
(3)擅自调整居民燃气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4)不履行一般公共服务义务或者不履行设备设施保养维护、建设、更新改造义 务,危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的;
(5)所提供的市政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达不到国家规定或者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 标准,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
(6)造成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无法整 改的;
(7)因经营管理不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危及公众利益的;
(8)擅自停业、歇业的;
(9)未能履行乙方义务,并限期未整改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应予以收回特许经营权的."
2、在"9.1 甲方权利"中增加"(6)根据协议和当地燃气发展规划,组织对管道燃 气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