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6-11-12 |
2019 年2月27 日,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 董 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治理实际情况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的 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根据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11 人调整为
9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6 人;
独立董事人数由
4 人调 整为
3 人.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拟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 对 《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第一百一 十条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4 名,设董事长
1 名, 可以设 1-2 名副董事长, 董事长、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可以设 1-2 名副董事长,董事 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 ・ ・ ・ ・ 本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此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事宜,充分考虑了实际治理情况,有利于优化 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 调整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 《公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董事会组成人数、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 成员调整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2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