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6-11-17 |
由供应 商提供的有关运输、保险、安装、集成、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维护和维 修以及其它使货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统称 服务 . 3.4 节能产品 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明的产品;
环保标志产品 是指财政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明的 产品;
3.5 进口产品 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07】119 号). 3.6 通过签署投标函,供应商应确认其为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 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在此方面恶意地提供错误事 实,将导致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拒绝有关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