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6-11-18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股票代码:600863 编号:临2013―021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华电" 或"公司" 、 "本公司" )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 )的通知,北方公司近期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 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已披露了截止

2013 年6月30 日北 方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截止

6 月30 日,北方公司已增 持了公司股份 2,429.75 万股, 按照公司

7 月8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后计算, 北方公司已增持了公司股份 3,644.63 万股.基 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北方公司又于近期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了内蒙华电股份 1,353.04 万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5%.本次增持后,北方公司共增持 有本公司股份 4,997.67 万股,占目前本公司总股本的 1.29%.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北方公司于2013 年5月16日通知本公司 (具体详见公司5月18日披露的临2013-010 号公告)其拟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以自身名义继续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 累计增持比例不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公司承诺,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或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 本公司将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2 年 修订)、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公司所增持公 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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