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6-11-21 |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公司委托泰康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本次投资决策于
2018 年9月4日经泰康资产金融产品投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产 品投委会")2018 年第
20 次会议决议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泰康资产于
2018 年11 月22 日召开
2018 年第
30 次产品投委会, 现场审议了本次投资事项,产品投委会委员认为本投资计划各项要素 符合监管规定,同意公司投资本投资计划.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 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 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10 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12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