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6-11-23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议于
2019 年5月22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3 人,邹磊董事、黄伟 董事、徐鹏董事、白勇董事系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关联人士,需回避表决.会议一 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东树新材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电气集团) 采取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树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东树新材)进行增资并控股,具体 为: 1.东树新材本次增资额 1.5 亿元人民币,全部由东方电气集团以现金出资. 2. 东树新材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东股权比例为:东方电气集团 52.46%,东 方汽轮机 47.54%.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发布的《东方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公告》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