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6-11-26 |
2007 年1月10 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了违反环评和"三同时" (环 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 项目,其中涉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 热电公司" ) 运营的
5 台50 兆瓦热电机组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大唐国际连城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连城发电公司" )运营的连城电厂二期工程.
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环境保护,是关系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基本国策,对于国家环 保总局的政策、规章及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并积极执行.
二、唐山热电公司承担着向唐山地区面积约
1400 万平方米区内的居民及用 户的供暖任务.因正值供暖期,关停
5 台50 兆瓦热电机组,将对供暖产生一定 影响.本公司正与唐山地区有关部门协商,将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于今日 起逐步关停
5 台50 兆瓦热电机组.相关机组的具体关停步骤正在协商中.
三、连城电厂二期工程投产运营后,为达到更高环保水平,开始实施脱硫工 程.但由于脱硫场地狭小,且一些环保设施的管线和烟道上的环保监测点位需要 重新布置,施工期间现场不具备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监测条件,故未能如期 申请环保验收.该工程的脱硫工程预计
2007 年3月将投入运行,本公司正在积 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对该工程进行环保验收.
四、本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关系,落实环保治理整改措施,尽早达到国家环 保总局的要求.根据本公司建设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国家环保总局对本公司的处 理决定将不会对本公司建设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真诚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理解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并着眼于本公司未 来的发展前景,继续对本公司给予关注和支持. 本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1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