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6-11-28 |
2017 年公司债券 (第四期) (品种二)2018 年付息公告 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于2017 年7月12 日发 行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四期) (品种二) (以下简 称 本期债券 ) , 将于
2018 年7月12 日开始支付自
2017 年7月12 日至
2018 年7月11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 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四期) (品种 二)
2、证券简称及代码:17 电投
08 代码: (143163)
3、发行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 4.53%.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7 年7月12 日起至
2022 年7月11 日止;
如发行人选择回售,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7 年7月12 日起至
2020 年7月11 日止.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
7 月12 日 (上述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10、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7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 年7月12 日至
2018 年7月11 日,逾期部分不另计 利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4.53%.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7月11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 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日:2018 年7月12 日
三、 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 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 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 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 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据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并 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 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请根据 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四、 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