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6-12-01

669 年/期终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732,544 1,109,561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结余之分析 现金及银行结余 732,544 1,109,561 -

8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更改财政年度结算日 本公司及本集团之财政年度结算日已於二零零九年由三月三十一日更改为十二月三十一日,以 与本集团之主要营运附属公司之法定财政年度结算日相应,该等公司主要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因此,由於本财政期间涵盖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十二个月期间,而比较数字涵盖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 期间,故综合收益表、综合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综合现金流量表及其相关附注之比 较数字无法比较.

2 编制基准 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愀刍峒剖(「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其统称包括所有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 港会计准则」)及诠释(「诠释」))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要求编制,此等合并财务报表同 时遵循香港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披露要求.此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根烦杀竟呃嘀, 且已就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重估作出修订. 本集团采用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修订及诠释(「新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此等与本集团相关之修订及诠释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或以后开始之本集团会计期间 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

17 号(修订本) 租赁 香港会计准则第

27 号(经修订) 综合及独立财务报表 香港会计准则第

28 号(经修订) 联营投资 香港会计准则第

31 号(经修订) 合营权益 香港会计准则第

36 号(修订本) 资产减值 香港会计准则第

38 号(修订本) 无形资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2 号 (修订本) 集团以股份为基础按现金结算之付款交易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3 号 (经修订) 业务合并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5 号 (修订本)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及终止经营 香港-诠释第

5 号 财务报表之呈列-借款人对包含可按要求偿 还条款之定期贷款之分类 -

9 -

3 分类资料 管理层已根葱卸滤笤募办蹲鞒霾呗孕跃龆ㄊ辈捎弥诓勘ǜ孀髟擞掷. 持续经营业务 执行董事从产品及服务角度考虑业务.业务分类之详情概要如下: ? 谘询及设计 - 提供技术及谘询服务,以及取得可再生能源行业之风电资源;

? 工程及建设 - 承揽风电场专案之电力工程及建设;

? 塔架设备制造 - 制造风电业务用塔架及齿轮箱设备;

? 风电场运行及维护 - 向风电场提供运行及维护服务;

及?风电场投资 - 投资於风电场 执行董事根髡⑺扒坝屏科拦烙朔掷嘀硐.该计量基准不包括权益结算股份 付款及金融工具未变现收益/亏损等非经常性营运分类开支之影响. 分类资产包括与识别为持续经营业务之分类有关之商誉、於联营公司之权益、於共同控制实体 之权益、物业、厂房及设备、土地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存货、应收账款,以及现金及现金 等值项目. 分类负债包括与识别为持续经营业务之分类有关之应付账款、借款及应付税项. 集团分类间销售及转让按成本或参考以当时现行市价向协力厂商进行销售所采用之售价进行. 本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概无收入来自百慕达客户,亦无非流动资产位於百慕达. 一位(2009 年:无)单一客户带来占本集团收入 10%以上之贡献.约212,641,000 港元(2009 年:无)收入来自一位外部客户.此等收入归属於塔架设备制造分类. 已终止经营业务 於2009 年3月5日,本公司订立买卖协议以出售 China Windpower Group Limited(本公司 於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全资附属公司)之全部股权,而China Windpower Group Limited 则直接及间接持有南北行参茸药材有限公司、南北行中医药有限公 司、保玉龙有限公司及保玉龙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统称南北行集团」)各自之全部已发 行股本.因此,南北行集团为已终止经营业务.出售事项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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