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6-12-01 |
四、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5 号―放弃权利第 七款之规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本项议案有表决权 的董事
6 名,3 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对白山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增资的议案》 .
五、公司董事会决定放弃对白山热电本次增资的说明 白山热电是公司与吉林能交总共同出资建设 2*
30 万千瓦电站,
2008 年投产以来,因受电煤价格持续上涨,机组利用小时低,以及 财务费用高的影响,一直处于亏损的局面.在目前吉林区域电力市场 持续低迷情况下,白山热电经营状况改变十分有限.为保护广大股东 的利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过审慎研究,决定放弃本 次对白山热电增资.
六、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白山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拟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发评报字[2012]第162 号)的 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日
2012 年10 月31 日,白山热电资产账面价 值为 226,841.95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263,081.64 万元,净资产账面 价值为-36,239.69 万元. 评估后白山热电资产评估价值为 247,496.91 万元, 负债评估价值 为263,081.64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5,457.16 万元,净资产较账 面值增值 20,782.53 万元,增值率为 57.35%.
5 由于白山热电经评估后,净资产为负值,此次增资不能以此次净 资产评估价值做为股权对价依据.因此,此次吉林能交总注资以注册 资本做为股权对价依据,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此定价是公允、合理的.
2、白山热电增资完成后,白山热电注册资本由 63,666 万元增加 至83,666 万元, 吉林能交总出资额由 42,200 万元变更为 62,200 万元, 持股比例变更为 74.34%;
公司出资额 21,466 万元保持不变,持股比 例变更为 25.66%.
3、放弃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放弃增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1、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白山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拟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发评报字[2012]第162 号)的 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日
2012 年10 月31 日,白山热电资产账面价 值为 226,841.95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263,081.64 万元,净资产账面 价值为-36,239.69 万元. 评估后白山热电资产评估价值为 247,496.91 万元, 负债评估价值 为263,081.64 万元,净资评估价值产为-15,457.16 万元,净资产较账 面值增值 20,782.53 万元,增值率为 57.35%.其中:房屋建筑物增值 11,006.31 万元,增值率 23.29%;
设备增值 3,814.67 万元,增值率 2.39%;
土地使用权增值 5,676.92 万元,增值率 59.86%.
2、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本 次增资扩股定价公允,有利于白山热电持续经营;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在吉林区域电力市场的份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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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