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6-12-02 |
2018 年部门预算 二一八年三月一日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收支预算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吉林省能源局成立于
2009 年,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中相关规定,省能源局基本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定 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起草有关全省能源的地 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推动能源体制改革,拟定有关改革方案;
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全省电力、石油、天然气、油母页岩、新能源 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
组织拟订和实施能源行业标准,监 测能源发展情况;
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负责全省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 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 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 新设备.
(四)按国家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省能源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
(五)负责全省能源统计调度、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 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六)配合核电相关工作.
(七)拟定全省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
掌握国
2 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省内石油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 建议并组织实施;
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 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八)负责全省能源开发合作,推进省际和境外能源开发 利用工作.
(九)参与拟订全省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 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省能源局内设
11 个机构,分别为: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行政事务和信访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 工作.
(二)人事监察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 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等工作.
(三)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 法规和规章草案,拟定全省能源产业政策和能源行业标准;
组 织研究全省能源重大问题;
分析能源行业发展状况,提出能源 结构调整优化的政策建议;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负责相关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根据国家关于能源工作的方针、政 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能源工作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
3 批;
负责组织协调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
负责行 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
负 责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由能源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