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6-12-02 |
4 有关本集团和信达汉石能源的资料 本集团以不良资产经营为核心,通过协同多元化的业务平台,向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金 融解决方案和差异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信达汉石能源是一间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 司,主营业务为投资. 有关中国石化销售的资料 中国石化销售成立於1985年,是中国石化的全资子公司.於2014年4月,中国石化以中 国石化销售为平台对其营销业务进行了内部重组,为中国石化销售注入了相关营销业 务及资产.内部重组后,中国石化销售成为了一间由中国石化100%拥有的有限责任公 司.中国石化销售的业务围包括成品油、天然气、燃料油等石油产品的储运、零售、 直分销,非油品业务的开发经营 (如便利店、汽车服务等) .经重组后的中国石化销售拟 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关於中国石化销售及其引资的详情载於中 国石化於2014年6月30日发布关於销售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 「中国石化公告」 ) . 根泄,中国石化销售於截至2014年4月30日止四个月,经审核资产总计及 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约为人民币3,417.58亿元及人民币644.05亿元. 根泄,中国石化销售於截至2014年4月30日止四个月,经审核利润总额及 净利润分别约为人民币110.67亿元及人民币80.46亿元. 根泄,中国石化销售於2013年经审核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分别约为人民币 349.80亿元及人民币259.45亿元. 进行本投资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董事认为,中石化销售增资是目前中国大型国有企业首批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并进入实质性操作的项目之一,同时作为中石化优质资产的引资项目,为本公司提供了 难得的重要投资机遇.本公司参与此次投资,不仅可强化并巩固与中石化及相关方之间 的合作关系,而且可为本公司带来稳健的财务回报,同时还将奠定本公司支持国企改革 战略先行者的重要地位,对於本公司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根鲜泄嬖虻14.07条计算之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少於25%,故本投资构成本 公司之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因而须遵守上市规则之申报及公布规定. 本公司董事相信本投资及认购价款属一般商业条款,乃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 东的整体利益. 竟径滤ぁ⑺八,经作出一切合理的查询后,中国石化销售、其他投资 者及彼等各自最终实益拥有人为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且并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恢复股份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H股自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时正暂停在联交所买卖,等待 刊发此公告.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在刊发本公告后於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上午 9时正恢复H股股份买卖. 定义 除非上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在本公告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章程」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章程》 「增资」 增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增资协议」 信达汉石能源、其他投资者及中国石化销售於2014年9 月12日所签订的 《关於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之增资协 议》 「信达汉石能源」 信达汉石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6 「交割日」 当增资协议中列出的所有交割条件已得到满足 (或已被 有权放弃该等条件的一方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放弃) ,且 中国石化销售已向投资者提供必须的书面通知并附上所 有政府批准的复印件 (如适用) 后第十个营业日或中国石 化销售与投资者经协商一致另行书面约定的其他日期 「合资经营合同」 中国石化及所有投资者在2014年9月12日所签订的 《关於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 「本集团」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H股」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并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本投资」 信达汉石能源根鲎市樘蹩罴疤跫郝蛉舾芍泄 化销售新增注册资本的交易 「投资者」 根鲎市楣郝蛑泄坌略鲎⒉嶙时镜耐蹲收 「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经不时修订) 「其他投资者」 除信达汉石能源以外,其他根鲎市楣郝蛑泄 销售新增注册资本的投资者 「中国石化」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设立的股份制 企业,公司股份分别於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 (股票代号: 386)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号:600028) 上市,其美 国存托证券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及伦敦证券交易所上 市 (股票代码:SNP) 「中国石化销售」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