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6-12-07 |
10 清文件后应于 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作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招标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 该修改文件后 1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7.2.除相关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开标一览表 8.
1、投标函 8.
2、投标报价表
11 8.
3、备件专用工具价格表 8.
4、售后服务计划及优惠承诺 8.
5、资格声明函 8.
6、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8.
7、主要货物规格一览表 8.
8、技术规格偏差表 8.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表和专业人员表 8.
10、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
11、产品彩页或产品详细参数说明资料 8.
12、应急保证措施及服务响应时间承诺 8.
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8.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9.投标文件格式 9.1.投标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8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 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 格式扩展).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报价应为目的地交货价包括产品价款、相关税款、产品备件价、 易损件价、专用工具价、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验收费及运送到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 项及费用. 10.2投标单位在前述内容以外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单 独列示说明,并计入投标报价中,未予列明的其他费用由中标单位自 行解决. 10.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
12 服务的单价、总价. 10.4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有 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10.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投标截止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 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 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与拒绝. 11.投标货币 11.1.供应商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或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 付. 12.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 采购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 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 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 投标保证金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投标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金额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 投标 保证金交付证明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和递 交时间的要求见前附表. 13.2.对于未能按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