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6-12-10 |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畅,公司各 全资子公司有责任为其控股子公司或其兄弟公司争取相关金融机构 ?
4 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 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 资金融资需求, 故公司始终面临高效快速发展与依法合规地筹集资金 的平衡问题.本次,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以框架性担保预案的形式对企业内部
2010 年度担保情况作 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 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 远健康发展.? 鉴于本次担保(含互保)框架中,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 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 公司股东的利益.? 为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至目前为止,本公司无直接对外担保.? 截至
2009 年底,本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累计已审议批准的担保 额度为 107.5 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6.69 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 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况发生.?
七、其他说明?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各全资子公司实际 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 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和条件范围内 具体审批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本预案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八、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3月30 日?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