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6-12-20 |
1、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 1,239.98 万元,较上年 增长 662.75%,政府补助项目内容、金额、到账时间情况如下: 政府补助项目 金额(万元) 到账时间 基于云计算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 120.00 2016-05-18 关于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3 70.00 2016-07-01 105.00 2018-05-09 55.00 2018-06-29 军民融合的综合健康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示范 220.00 2015-10-23 小巨人项目 100.00 2018-07-31 100.00 2018-09-30 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补贴资金 100.00 2018-03-21 专利技术补贴资金 50.00 2018-12-07 技术合同补贴款 7.85 2018-07-11 面向公共安全领域的智能视频监控产品的技术攻关 50.00 2016-03-22 浦东新区 十三五 期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 政扶持资金 38.00 2018-06-01 1.64 2018-12-17 稳岗补贴 17.02 2018-08-23 14.13 2018-12-24 4.66 2018-06-15 中小企业补助款 87.00 2018-10-30 工业优质产品奖励 76.90 2018-05-31 杨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资金 3.00 2018-07-09 贷款贴息 19.78 2018-12-18 合计 1,239.98
2、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收入计入当期损益的依据及合理性 本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主要为小巨人项目补贴等各类补助资金,由于其对应项 目均不涉及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将其作为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并计入当期损益.该等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1-46 号) 》之第
44 号――上市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格 式. 报告期内, 公司收到的计入当期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 1,239.98 万元, 但每笔补 关于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4 助的金额较小,均未达到 上市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 收到的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无需进行信息披露.其中,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额最大的一笔政府补助
220 万元, 到帐日期为
2015 年, 亦未达到上述信息 披露标准. 同时,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对 上市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格式 的学习理解不 够充分,未在同一会计年度内收到的各类政府补助累计达到 上市公司获得政府补 助公告格式 要求的披露标准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而是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了相应 的披露.公司将以此为鉴,持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信息披 露工作的质量.
三、问询函第
3 项 【问询函内容】报告期内,你公司完成了对北京神州视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视翰科技 )的收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视翰科技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6,807.03 万元.请你公司: (1) 列示视翰科技近两年前五大客户的名称、 销售金额及占比, 说明与你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视翰科技原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视翰科技近两年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及占比如下:
2018 年销售客户前五名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视翰合并销售收入 比例
1 河南省人民医院 708.02 4.21%
2 南京多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49.46 2.08%
3 宁波腾翔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99.28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