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6-12-24 |
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7年12月18日通过了专家技术审查. 评价单位―山西德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技术审查意 见,对《报告表》进行了修改补充.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 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由太谷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选址位 于太谷县胡村镇朝阳村西北 680m 处.项目总投资
115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80 万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区等,总建筑 面积
5037 平方米,自动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太谷 县翔盛木业有限公司新建门、 窗生产加工车间项目于
2016 年12 月30 日取得了环评审批批复(太环函[2016]295 号) ,本次针对
2 喷漆工艺进行环评并对原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严 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专家技术审查意 见以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实施建设.
二、原有工程存在环境问题: 覆膜、封边、冷压产生的 VOCS 未收集处理;
推台锯、切割 机、立铣机、砂光机、雕刻机配套的吸尘器除尘效率低;
食堂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旱厕,不符合环保要 求;
危险废物暂存库未按规范建设.
三、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 地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 (晋环函[2010]136 号)和山西省大气 污染防治
2018 年行动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建设过 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在批复指标范围以内,即:粉尘 0.98 吨/年.并重点做 好以下工作: 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和拆迁扬尘采取喷淋、苫盖、 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天气预报
4 级风以 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防治大气污染.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 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生产作业,避免
3 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 批准后方可进行.
4、对建筑垃圾进行合理处置. 营运期:
1、推台锯、切割机、立铣机、砂光机、数控雕刻机以及打 磨机配套集尘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
15 米.
2、覆膜、封边、冷压工序配套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 附处理装置,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
15 米.
3、人工刷漆、底漆房喷漆、面漆房喷漆工序配套过滤棉+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
15 米.
4、底漆房烘干和面漆房烘干工序配套过滤棉+光氧催化+活 性炭吸附处理装置,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
15 米.
5、食堂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配套油烟净化装置.
6、冬季采暖使用电暖气或空调,不得新建燃煤采暖锅炉.
7、建设隔油池和沉淀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或洒水抑尘,确保全厂废水不外排.
8、 边角料、 废木屑和木质灰全部出售给生物质燃料加工厂, 不得随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