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12-26 |
协助住 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工 作.
(八) 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 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负责建 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预拌混凝土、监理、招标代 理、造价咨询、检测等企业的监督管理;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费的征收;
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 监督管理及施工许可管理;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 施;
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负责建筑材料在 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中使用的监督管理;
指导新型墙体材料、散 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混凝土构件的工程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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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负责协调全区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
统 筹市、区投资的村镇建设计划安排;
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和宜居示 范村镇等建设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工作;
负责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十)负责统筹编制财政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负责检查 督促有关单位实施年度财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协调各建设业主 实施房屋建筑、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含绿化、照明、交通工 程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含新建及大中修和改扩建) ;
负 责重点公共建设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承担招商引资项目用 地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组织辖区园林绿化生态建 设;
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景观等环境建设;
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公园、绿道建设规划和年度改造及养护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
负 责城市公共绿地、公园、绿道的建设、养护及应急抢险等监督管 理;
负责园林绿地的树木迁移、砍伐等行政许可;
负责区内古树 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负责园林绿化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 分析、工程质量检查. (十二)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 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 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广州开发区建设局
2017 年部 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
16 个, 包括局本级和下属
15 个预算单
6 位,分别是: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广州市黄埔区住房 和建设局) 行政单位
2 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3 广州市黄埔区市政设施维护所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4 广州市黄埔区房屋租赁和市场管理所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5 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6 广州市黄埔区房屋管理所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7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8 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9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参公事业单位
10 广州开发区建筑工地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11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12 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财政核补事业单位
13 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维护队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