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6-12-28 |
2018 年4月正式建成投产.技改 后公司年生产量及产品不改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本此技改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 自贡洛基友尼流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 调查及资料收集, 在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 环评技术导则 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 《自贡洛基友尼流体设备制造有 限公司阀门伸缩喷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上报审批.
二、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其他金 属加工机械制造,代码:C3429.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国发第
21 号令)中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设不属于其中鼓励、 限制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 本项目建设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 目目录(2016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6 年本)》的通知 规定的项 目. 项目生产使用的伸缩房体、 水帘柜、漆雾净化系统及管道和电气控制系统等 设备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 号)《部分 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中规定设备.
2017 年1月16 日,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贸发展局出具了 关于自贡洛基友尼流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阀门伸缩喷漆生产线项目准予备案的 通知 . 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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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规划、选址合理性及外环境相容性分析
1、规划合理性分析 (1)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规划符合性 《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川府发[2014]4 号)中指出: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口径 调查,建立重点排放源清单,加强涂料涂装使用行业的 VOCS 污染控制. 本项 目对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3 年第
31 号公告)中 指出: 鼓励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 处理,鼓励使用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 剂. 本项目使用密闭型伸缩油漆房,使用环保型涂料,因此本项目符合《挥 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相关要求.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中指出: 新、改、扩建项目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 90%,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 本项目建成后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大于 90%,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因此 本项目符合《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的相关要求. (2)与自贡市规划符合性 项目位于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金川路
15 号附
18 号. 项目用地已取得了自贡 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复 (自国 用(2010)第99 号)及国有建设土地出让权补充合同(自国土资补出(2010)8 号),明确项目用地性质属工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