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14 |
因有媒体报道和转载了题为 《东北
39 家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涉嫌超标》 的文章, 公司于
2016 年11 月8日发布了《关于哈药总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涉嫌超标的情况》 的公告.2016 年11 月27 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通报,因哈药总厂手工监 测结果达标,决定对哈药总厂不予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进入冬季以来,随着供暖开始,企业锅炉运行控制调整频繁,导致氮氧化物在 线指标有超标的情况.11 月6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相关人员到哈药总厂核查情况, 对企业燃煤使用、锅炉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时黑龙江省环保厅责成哈尔 滨市环保部门对哈药总厂氮氧化物排放情况进行手工监测,以进一步查明企业实际 排放情况.11 月9日,哈尔滨市环保检测站对哈药总厂进行了现场检测.11 月27 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通报,经环保部门手工监测核实,哈药总厂大气污染物排 放达标,依据手工监测核实情况,决定对哈药总厂不予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强冬季锅炉运行管理,控制锅炉稳定运 行,确保各项环保指标达标排放;
另一方面将认真分析企业在环保工作上存在的问 题,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1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