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7-01-07 |
九、基金的投资.47
十、基金的业绩.57 十
一、基金的财产.60 十
二、基金资产的估值.61 十
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6 十
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8 十
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0 十
六、基金的信息披露.71 十
七、风险揭示.77 十
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1 十
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3 二
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7 二十
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3 二十
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15 二十
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16 二十
四、备查文件.117 泓德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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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泓德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 依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 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 以及《泓德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泓德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或 基金 )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之日起,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泓德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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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泓德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泓德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泓德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泓德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泓德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