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8-01 |
1 项目提出阶段 由政府提出并确定项目建设要求.
2 招投标或招商阶段 政府进行招标或招商,企业报名参加. 政府主管部门通过相关程序确定 BOT 项目投资人.
3 环评、发改委预核准阶段 首先通过第三方机构编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期间获得当地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支持性文件批复. 然后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环评报告,期间获得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报省或市环保部门批复环评报告,发 改委组织可研报告评审后对该项目立项核准.
4 成立项目子公司阶段 由项目投资人向工商部门提交项目子公司成立申请,工商部门审核后批准成立项目子公司.
5 合同谈判及签订阶段 项目子公司会同律师等与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 BOT 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及附属合同进行谈判、磋商,定稿后完成签 订工作 .
6 项目建设阶段 由项目子公司外聘设计及施工单位进行厂房等建筑物的建设以及主要设施的安装调试工作. 在建设期间整个项目按在 建工程进行核算,待项目整体竣工、调试并投入使用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再由在建工程转入无形资产进行确认和计 量.
7 项目运营阶段 项目建成后经批准后即投入实际运营,项目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实际管理运营活动,并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根据项目特许 经营权协议约定收取费用以偿还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
8 项目移交阶段 运营期结束,项目子公司将项目所有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上述移交的固定资产必须保养完善、可 持续运行,同时还必须移交项目的运营手册、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以保证项目后续正常运作. 注:以上为 BOT 项目运作的基本流程,在实际操作中,1-5 项的顺序在各地有所不同. ( 2) 采购模式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运营过程中主要需要采购各类日常维护和检修用备品备件和生产性耗材等,由创冠中国各项目子公司自行采购,采购程序如下图所示: ( 3) 盈利模式 创冠中国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垃圾发电上网销售收入、垃圾处理费收入以及污泥干化处置收入.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收入分类 占所在会计期间总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3年1-9 月2012年度 2011年度 垃圾发电销售收入 64.97% 66.86% 58.64% 垃圾处理费收入 31.15% 31.49% 28.23% 污泥干化处置收入 1.35% 1.65% - 1) 垃圾发电上网销售收入 垃圾发电上网销售收入是创冠中国的主要收入来源. 《 可再生能源法》 规定,我国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创冠中国及其项目子公司根据 其与当地政府签订的相关协议,在服从相关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下,将垃圾焚烧所产生的电能通过变电站输送至国家电网,并根据发改委规定的上网电价 获得销售收入.
2012 年4月前,根据国家发改委《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 中的规定,上网电价执行
2005 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补贴 电价( 0.25 元/度) ;
2012 年4月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2]
801 号)文件中的规定,上网电价执行全国统 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 元( 含税) 标准. 2) 垃圾处理费收入 项目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按照与创冠中国或其项目子公司签订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生活垃圾处置服务协议, 每日向当地该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厂提供约定数量的垃圾,并按时支付垃圾处置费. 由于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较长,在未来运营期内可能面临由于通货膨胀等因素使项目的 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上涨,致使运营成本上升. 考虑到较长的特许经营期内物价波动因素的必然性,特许经营权中会约定垃圾处置费调整条款. 上述垃圾处置费水平及触发垃圾处置费调整条件通常由各项目协议签署方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宏观经济状况及其他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
4、主要产品及服务的生产及销售情况 ( 1) 主要产品及服务的产能、产量情况 创冠中国主要产品产能、产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及服务种类 2013年1-9 月2012年度 2011年度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垃圾处理能力( 吨) 1,665,300 1,610,400 1,170,500 垃圾处理量( 吨) 1,348,142 1,408,587 856,553 垃圾发电量( 千瓦时) 352,002,438 355,113,943 196,111,658 垃圾上网电量( 千瓦时) 302,429,801 312,479,699 167,664,690 污泥干化业务 污泥处理能力( 吨) 73,000 73,000 - 污泥处理量( 吨) 18,371 22,561 - ( 2) 主要产品及服务的销售价格及销售收入情况 产品及服务名称种类 2013年1-9 月2012年度 2011年度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平均垃圾处置费( 元/吨)
59 57
53 垃圾处理费收入( 万元) 8,033.36 8,142.26 4,513.77 垃圾发电上网价格( 不含税) ( 元/度) 0.55 0.55 0.56 垃圾发电销售收入( 万元) 16,753.84 17,288.36 9,353.22 污泥干化业务 平均污泥干化处置费( 元/吨) 190.00 190.00 - 污泥干化处置收入( 万元) 349.05 428.66 - ( 3) 报告期内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情况 项目2013年1-9 月2012年2011年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 万元) 20,174.14 21,944.65 13,036.05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当期销售额的比例 80.26% 84.86% 93.85%
2011 年度,创冠中国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业局的销售比例为 55.70%,超过了 50%,主要系创冠晋江、创冠惠安、创冠安溪三个项目子公司所产电能 全部销售给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业局所致. 自2011 年以来,创冠中国其他项目陆续投产运营,对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业局的销售比例已由
2011 年度的 55.70%逐步下降至
2013 年1-9 月份的 43.79%.
5、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创冠中国各项目运营期间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城市生活垃圾及耗材. 城市生活垃圾由各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其与创冠中国各项目子公司签订 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免费提供;
耗材主要为维修备品备件、消石灰、柴油等各种生产性耗材,主要从各项目子公司所在城市及周边地区工业市场中自行采购,市场 货源充足,采购方便.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消耗的能源为电能. 报告期内,创冠中国的能源及耗材的占总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13年1-9 月2012年2011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能源 1,055.7 8.67% 1,039.53 7.28% 556.5 5.71% 耗材 1,523.61 12.52% 1,383.66 9.69% 977.71 10.03% 总成本 12,171.04 14,278.80 9,746.30 报告期内,创冠中国对前五名采购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2013年1-9 月2012年2011年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 万元) 836.06 479.89 426.96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当期采购额的比例 38.80% 27.70% 42.36% 报告期内,创冠中国不存在对供应商重大依赖的情形.
6、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 1) 安全生产 创冠中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创冠中国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制定安全生产 管理系列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安全事件管理制度、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急事件管理制度、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 度、两措计划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等. 自设立以来,创冠中国及各子公司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创冠中国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未出现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重大伤亡事故、重 大设备设施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亦未因重大安全生产原因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根据创冠中国及其各子公司所在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创冠中国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能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未曾因违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 ( 2) 环境保护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垃圾运输、储存、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飞灰、噪声及恶臭. 为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创冠中国在各项目设计、建设过程 中配套建设了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飞灰固化车间及室内暂存库,消声、隔声减振措施,卸料大厅进口空气幕及垃圾池负压等环境污染治理 措施.根据国家有关环境监测的管理规定和《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GB18485-2001) 的要求,创冠中国对各地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均安装了自动连续监测装 置,可以实时监测炉内燃烧温度、管道内活性碳施用量、以及烟气中 TSP、SO
2、NOx、HCl、CO、O
2、HF、烟尘排放浓度、烟气温度、烟气量等数据,具体监测计划包括 大气、水、噪声、固废等几个方面,监测方式主要有实时监测和定期监测,监测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传递到创冠中国运营管理部和项目所在地环保监管部门. 此外,创冠中国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环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监测噪音、污水、烟气、炉渣及飞灰等指标. 创冠中国对每次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对比,提出每个电 厂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方面的不足和整改要求,并进行经济考核,在对电厂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提出各个设施的运行技改要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冠中国已经取得《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下属主要项目公司建设均取得环评和验收的批复,基本能按照环保法规的规 定运营,但在多年的运营中,仍有部分项目公司存在管理疏忽造成的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2012 年3月,因部分冷却废水溢出流入厂区雨水管道后排出厂外,并在冷却池旁发现私设软管,创冠惠安被责令整改,罚款
2 万元.
2012 年7月,因到期未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和抽检日烟尘数据超标,创冠晋江被晋江市环境保护局处以罚款
6 万元.
2012 年8月,因未经批准擅自转移飞灰,创冠惠安被惠安县环境保护局处以罚款
2 万元.
2013 年1月,因私设移动软管,创冠安溪被安溪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整改,处以五万元罚款.
2013 年6月,因渗滤液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创冠晋江被晋江市环境保护局处以罚款 2,419.2 元.
2013 年8月,因飞灰经螯合处理后直接人工打包装袋暂存于厂区飞灰暂存库,创冠晋江被晋江市环境保护局处以罚款
10 万元. 上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公司已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了纠正措施和整改,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 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对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障碍.
7、质量控制情况 ( 1) 项目质量控制体系 创冠中国自成立以来一直将质量控制视为工作重心,通过严格的项目建设、运营质量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 公司通过多年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完 整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并成立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财务部等多部门共同控制的产品质量控制架构. ( 2) 项目质量控制标准 目前,创冠中国及其项目子公司在对各地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时,需遵循的项目质量控制标准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质量控制标准名称 颁布年份 国标号
1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2001年 建标[ 2001]
213 号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2001年GB18599-2001
3 《 生活垃圾焚烧控制标准》 2001年GB18485-2001
4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001年GB18597-2001
5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002年GBZ1-2002
6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2004年HJ/T169-2004
7 《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