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7-01-22 |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16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重 大资产重组)中限售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股份为 1,477,164 股,实际可上市 流通数量为 1,477,164 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原为
2017 年11 月30 日,因公司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于
2017 年7月13 日申请股票停牌并于
2018 年1月24 日复牌,本次 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2月2日(星期五) .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中环装备 )于2016 年11 月实施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分别向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43,140,123 股股份、向六合环能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发行27,096,459股股份、 向北京天融环保设备中心发行13,272,690股股份、 向中科坤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发行 12,721,551 股股份、向新余天融兴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4,923,883 股股份购买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六合天融 )100%股权,该部分新增股份合计 101,154,706 股,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
2016 年11 月30 日.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45,154,706 股.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345,154,706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101,225,105 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243,929,601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新余天融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简称 新余天融兴 )承诺,其于本 次交易中取得的中环装备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即中环装备本次向六合天 融股东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12 个月 内不得转让;
上述
12 个月锁定期届满后,其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中环装备的股 份分三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12 个月且新余天融兴以前年度业绩承诺 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新余天融兴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中环装备的股份总数的 30%扣除当年已执行补偿股份数量的余额部分可解除锁定;
第二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24 个月且新余天融兴以前年度业绩承诺 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新余天融兴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中环装备的股份总数的 30%扣除当年已执行补偿股份数量的余额部分可解除锁定;
第三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36 个月且新余天融兴以前年度业绩承诺 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新余天融兴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中环装备的股份总数的 40%扣除当年已执行补偿股份数量的余额部分可解除锁定.
2、业绩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交 易对方承诺六合天融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907.62 万元、 10,151.44 万元和 10,965.90 万元. 如六合天融在利润补偿期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未达到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 润数额,则交易对方将按照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 规定进行补偿. 经本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六合天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