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7-01-23 |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宁夏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公司"或"嘉泽新能" ) 编制了截至
2018 年6月30 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99 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93,712,341 股,每股发行价 1.26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244,077,549.6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45,280,471.6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797,077.97 元.上述募集 资金于
2017 年7月14 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XYZH/2017YCA10408 号《验资报告》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博" )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
2018 年6月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21,322,422.31 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7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收益额为 263,767.78 元.截至
2018 年6月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738,423.44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嘉 泽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
2017 年7月14 日和
8 月1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分别 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 庆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兴庆区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 " ) ,并在中行兴庆区支行开 设了两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其中:中行兴庆区支行 营业部
106044048586 募集资金专户属于宁夏国博,资金由本公司开立 的中行兴庆区支行营业部
106043786228 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截至
2018 年6月30 日, 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 121,322,422.31 元,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7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余额为 738,423.44 元.具体情况如下:
3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 余额(元) 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银川市兴 庆支行营业部
106044048586 525,476.07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银川市兴 庆支行营业部
106043786228 212,947.37 合计738,423.44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嘉泽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储和 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本报告附表《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