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加工锻造

500 吨机械配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 滕州市荆河宏利锻造机械厂 编制日期:2018 年8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 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 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 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加工锻造

500 吨机械配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滕州市荆河宏利锻造机械厂 法人代表 陈凡国 联系人 陈凡国 通讯地址 滕州市荆河街道刘楼村北

170 米 联系电话

13371109188 传真 ―― 邮政编码

277500 建设地点 滕州市荆河街道刘楼村北

170 米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钢压延加工 C3130 立项审批 部门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文号 2018-370481-31-03-033731 占地面积 (m2 )

1720 绿化面积 (m2 )

200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2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0 年5月

一、项目由来 滕州市荆河宏利锻造机械厂位于滕州市荆河街道刘楼村北

170 米,机械制造工业园 内,主要利用圆钢加工机床及矿山机械配件,产品主要销往兖矿、唐矿及滕州中小机床企 业,生产能力为年加工锻造

500 吨机械配件. 滕州市荆河宏利锻造机械厂于

2010 年5月建成投产, 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017 年3月20 日滕州市环保局以滕环罚告字[2017]17 号给予行政处罚,要求停止生产、补办 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企业于

2017 年4月21 日上缴罚款完成处罚,并进行环评手续 的办理.处罚文件见附件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1号),本项目 属于 二十

二、金属制品业 中

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不涉及电镀、喷漆工艺,因此需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我公司受滕州市荆河宏利锻造机械厂委托进行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公司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国家 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相关政策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分析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 (国发 [2005]40 号文)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订) 》的规定,本 项目生产(含工艺、设备等)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本项目未列入《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的通知》 (枣政字[2014]54 号) ,且不在《部分工业行业 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本) 》 (工产业[2010]第122 号)范围 内.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枣庄市相关产业政策. 2.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滕州市荆河街道刘楼村北

170 米,机械制造工业园内,东侧为空地, 南侧为道路,西侧为空地,北侧为滕州市嘉炯工贸有限公司,项目周围交通便利, 水、电及其他配套设施完善,环境良好. 根据《滕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年) 》 (见附图

5、附图 6) ,项目所在 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滕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合理. 根据《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机械制造工业园的批复》 (滕政字[2018]73 号) ,机械制造工业园西至文公路,南至荆河北岸(城河段) ,东至平行路,北至东 西倪村北,面积约 22.5 平方公里.园区成立的目的是为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培 育壮大机械机床产业集群,促进机械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本项目属于钢压延加 工业,符合机械制造工业园的产业定位.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 、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中规定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土地使用政策. 本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备案文号为 2018-370481-31-03-033731,备案证明见

3 附件 3. 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的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 三线一单 ).本项目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 》 ,滕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主 要包括: ① 南四湖以东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滕州市西部的滨 湖镇境内,面积 53.69km2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滕州红荷湿地省 级地质公园、滕州滨湖国家湿地公园、部分滕州市公益林. ② 滕州荆河湿地水源涵养、 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S343 以南、 G104 以西、东环路附近,面积 10.6km2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滕州荆 河省级湿地公园、滕州城郭河省级湿地公园、滕州市国有西岗苗圃、部分滕州市公 益林. ③ 月亮湾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山亭区北侧 、S245 以南,面积 52.01km2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月亮湾国家湿地公园、楼里饮用 水水源地保护区、荆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本项目位于滕州市荆河街道刘楼村北

170 米,根据《山东生态红线规划图 (2016-2020 年) 》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 红线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 7.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二一七年简本) 》 ,滕州市环境质量良好,不属 于劣质化环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噪声、固 体废物等,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 均妥善处置,对周边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当地环 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变更好的要求.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4 在落实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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