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7-02-02 |
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已于
2006 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www.sse.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定于
2006 年9月29 日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利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管理办法》的要求, 现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9月29 日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06 年9月27 日―2006 年9月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交易日的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06 年9月21 日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五公里路
1 号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会议室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2
7、 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 公司将于
2006 年9月26 日在 《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发布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 年9月2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 加表决;
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 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 并享有知情权、 发言权、 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 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 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公告第五 项内容.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 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