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7-02-09 |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天富信息中标公司汽改水项目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为公司
2017 年计划内建设所必需的项目,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此 次关联交易定价是以招标竞价确定,体现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 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2017 年8月23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6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新疆天富信 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信息化项目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 ,
4 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 具了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 事, 我们已事先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拟审议 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公司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中标公司信息化项目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 . 上述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 简称 天富信息 )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 天富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
关联标的为公司石河子市汽改 水蓝天工程设备项目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中标金额为 4,738,470.00 元人民币.上述项目的价格通过招标竞价确定,公平合理.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 联交易通过招标竞价、评估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体现了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
5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全部事项,并对此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石河子市 汽改水蓝天工程设备项目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 必需的;
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招标竞价确定,体现 公平、公正、 公开 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决 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 范的要求. 综上, 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上述事 项.
六、附件
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 议》 ;
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 议》 ;
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 立董事意见》 .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8月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