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7-02-09 |
2、公司涉及诉讼及财产保全事项未及时履行披露程序 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主办券商 发现君辉环保存在多项诉讼及财产保全事项未及时履行披露的情形,具 体情况如下: (1)君辉环保全资子公司布鲁弗雷因欠原告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 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及劳务费 1,875.00 万元到期未支付,天津市青龙建 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
2018 年6月15 日作出判决如下:
一、被告河北布鲁弗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五日 内给付原告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及劳务费人民币 18,750,000.00 元.被告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 款责任.
二、驳回原告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君辉环保未及时披露该诉讼事项,主办券商已就本事项督促,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君辉环保仍未及时披露该诉讼事项. (2)君辉环保控股子公司北方宇良因欠原告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预付购煤款 6,522,898.40 元到期未付,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
2018 年5月25 日作 出判决如下: 被告天津北方宇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返还原告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付的购煤款 6,522,898.40 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28,730.00 元,由被告天 津北方宇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君辉环保未及时披露该诉讼事项,主办券商已就本事项督促,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君辉环保仍未及时披露该诉讼事项. (3)天津市滨联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4月8日向天津 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或查封被申请人高卫国、陈君、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方宇良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存款 8,887,400.00 元或等值财产.担保人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以保函提供担保. 法院于
2018 年4月作出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申请人高卫国名下位于天津市河东区怡然庭苑 17-1-202 房产及位于天津市河东区福东北里 17-1-106 房产;
查封被申请 人陈君名下位于天津市河东区福东北里 36-1-601 房产及位于天津市河 东区陶然庭苑 6-2-101 房产;
查封被申请人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津市河东区陶然庭苑 18-1-
101、 25-1-
101、 25-1-
102、 25-1-103 房产.
二、 查封期限三年, 自2018 年4月27 日至
2021 年4月26 日止. 君辉环保未及时披露该保全事项,主办券商已就本事项督促,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君辉环保仍未及时披露该保全事项. (4)兰州兰煤节净能源有限公司于
2018 年4月12 日向甘肃省高 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北方宇良科技有 限公司、陈君、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25,425,630.00 元或同等价值的房屋、车辆、股权等其它财产.中国太平 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本院提供担保. 法院于
2018 年4月13 日作出裁定如下: 冻结天津北方宇良科技有限公司、陈君、天津君辉蓝天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25,425,630.00 元或者查封、 扣押其等值 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 5,000.00 元,由兰州兰煤节净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君辉环保未及时披露该保全事项,主办券商已就本事项督促,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君辉环保仍未及时披露该保全事项. (5)河北省乐亭县振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