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7-02-09 |
China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中国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 ( (股份代号 股份代号 股份代号 股份代号: : : :646
646 646 646) ) ) ) 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 兹提述中国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 本集 本集 本集 团团团团」 )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之公告(「 「 「 「该公告 该公告 该公告 该公告」 」 」 」).本公告所用词汇 与该公告具有相同涵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谨此澄清该公告第一页末段应为如下: 「订约方进一步同意本公司联合与首创集团有关的基金以及国内外有关金融 机构,发起设立上限额度不超过
50 亿美元的生态环保基金,以拨支上述及其 他专案.」 除上文所述者外,该公告内之所有资料均维持不变. 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 . .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 易可能会或不会进行.倘本公司订立任何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公司将遵 照上市规则於适当时候另行作出公告. 承董事会命 中国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李宏兴 李宏兴 李宏兴 李宏兴 香港,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许中平先生、潘玉堂先生、张方洪先生及徐小阳先生;
非执 行董事为葛泽民先生及马天福先生;
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黄锦华先生、辛罗林先生、朱 南文教授及左剑恶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