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7-02-10 |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质押 19,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
3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9,380,000 股为 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15 年5月26 日起至
2027 年6月3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反 担保,质押权人为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安徽利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 18,62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18.6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8,620,000 股为有限售条 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15 年5月26 日起至
2027 年6月3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质 押权人为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7-028
(二)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 押等情况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捌仟陆佰 万元整.公司控股股东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该笔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借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股份质押系公司股东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安徽利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保证人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股份质押的反担保.
(三)本次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了反担保, 有助于公司取得银行贷 款,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债务偿还正常,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一)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51,000,000 股,占比 51% 股份限售情况:51,000,000 股,占总股本比 51% 累计质押股数(包括本次) :19,380,000 股,占总股本 19.38%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8 股东姓名(名称):安徽利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47,000,000 股,占比 47% 股份限售情况:47,000,000 股,占比 47% 累计质押股数(包括本次) :18,620,000,占总股本 18.62%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 《质押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权质字宿分部[2015]017-1 号
(二) 《质押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权质字宿分部[2015]017-2 号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 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