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7-02-11 |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 《 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 具列报》 ( 上述准则以下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 修订,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19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 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 《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 业务模式 和 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 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 以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 已发生损失法 修改为 预期损失 法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 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 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 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8 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无重大 影响,无需 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 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 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