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7-02-15 |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变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鉴于公司更换了董事, 同意公司将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变更如 下:
(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晓峰 委员:黎学勤、江超、洪波、倪先平、王智林、罗霖斯
(二)预算管理委员会: 主任:黎学勤 委员:邱洪生、周立
(三)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主任:周立 委员:黎学勤、邱洪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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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马荣凯 委员:胡晓峰、金锦萍
(五)提名委员会: 主任:金锦萍 委员:胡晓峰、马荣凯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 为保障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的持续健康运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中航 重机及所属子公司拟对中航特材增资,董事会同意在不超过 1.1 亿元的范围内,中航重 机以全资子公司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为 增资主体参与本次增资,并择机向中航特材实施增资.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