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7-02-21 |
, Ltd. (注册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
388 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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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隆基股份 、 发行人 、 公司 或 本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 上交所 )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17 年10 月31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的《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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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01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8 亿元(2,8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8 亿元(2,8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7 年11 月20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自
2017 年11 月2日至
2023 年11 月1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
2018 年5月8日至
2023 年11 月1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即2017 年11 月2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 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 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本公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