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2-21 |
4 争议解决 : 所有有关销售合约的效力、履约及诠释等的争议应先友好解决.倘对销售 合约相关条款之诠释有任何争议,条款应根显嫉哪康摹⒔灰坠呃俺 信原则进行诠释.倘协商失败,任何一方有权向买方注册地的管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先决条件 : 销售合约将於各订约方授权代表签立合约后,且於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当 日生效. 进行交易的理由及裨益 受益於快速增长的全球光伏行业,近年来本公司已扩充其产能及生产规模,以更有效推广其光伏 玻璃产品,并进一步提高其业务表现.销售合约将有助本公司销售及推广光伏玻璃产品、推动光 伏玻璃产品的销量及进一步提升其经营业绩. 本集团及卖方的资料 本公司为一间於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在联交所主板上市,而其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卖方 (除本公司外) 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按光伏原片玻璃及加工光伏玻璃计算,本集团为全球及中国最大的光伏玻璃制造商之一.本集团 亦制造及销售浮法玻璃、家居玻璃和工程玻璃. 买方的资料 买方 (隆基乐叶光伏的一部分) 为隆基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其A股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代 码:601012) .隆基集团有四个主要业务单位,包括隆基乐叶光伏、隆基单晶硅、隆基新能源及 隆基清洁能源.隆基乐叶光伏主要从事 (其中包括) 太阳能单晶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营销. 滤钪,买方、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及其各自的联系人均为独立於本集团及其关连人士 (定义 见上市规则) 的第三方.
5 上市规则涵义 由於销售合约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为上市规则第 14.04(1)(g) 条项下於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 程中进行属收益性质之交易,其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
14 章下本公司之须予公布交易.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销售合约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告作实.此外,对本公 司表现的影响取决於 (其中包括) 实际交付数量、订约方签立的具体订单所载的光伏玻璃实际价格 及根泄笠祷峒谱荚虻氖杖肴啡.销售合约亦可能因不可抗力或任何其他原因而延误、修订 或终止.因此,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释义 在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安徽福莱特」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中国的全资附属公司 「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及 A 股分别在联交所主板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董事」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隆基集团」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股票 代码:601012) ,并为独立第三方
6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买方」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泰州隆 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隆基 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同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 (香港) 贸易有限公司及隆基 (古晋) 私人有限公司 (隆基集团全资附属公司) 「光伏玻璃」 光伏加工玻璃 「销售合约」 卖方及买方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的销售合约 「卖方」 本公司、浙江嘉福、安徽福莱特玻璃及福莱特 (越南) 有限公司 (本公司 全资附属公司) 「股份」 A 股及 H 股 「股东」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浙江嘉福」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中国的全资附属公司 承董事会命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阮洪良 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嘉兴市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魏叶忠先生及沈其甫先生,独立非执行 董事为崔晓钟先生、华富兰女士及吴其鸿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