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7-02-22 |
(一)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2011 年2月16 日证监许可 【 2011】240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1 年4月7日正式生效.
(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 ( 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 《 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 ( 或申购)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 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 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 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投资者应当知 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 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4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3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 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 层 设立日期:2003 年12 月9日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办公地址:同住所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32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王嘉 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