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7-02-2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须知 尊敬的供应商: 为促进供需双方长期友好合作,规范采购活动及合同履行,请贵公司认真阅读本须知内 容,确认并同意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集团" )关于 采购业务的有关要求.

一、 采购业务单一窗口 供应链采购部门作为隆基集团所负责的采购业务的唯一窗口,负责招议标、商务谈判、 中标通知、合同签订、订单下发、需求预测及发货通知等采购业务,在以上采购业务合作过 程中除采购部门之外其他人员给出的非书面承诺,我司不认可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 采购业务行为准则 1. 标书(商务标、技术标):标书的发送及内容的变更(包括技术参数、供应周期、质保 期,原料原产国、生产商、规格,元配件品牌、型号等)均以采购部门发送的书面通知 为准,除采购部门之外的其他人员给出的任何形式的变更和要求,我司不认可且不承担 任何法律责任. 2. 报价:供应商在正式参与报价时提供的书面或系统报价信息(包括且不限于盖章或法人 及法人授权人签署的报价单、投标函、标书等)将作为我司合同签订的唯一依据.如供 方因客观原因要对报价信息进行变更,需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发送通知. 3.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及收款账户以采购部门发布的招标/ 采购信息文件中约定内容为准.因未按照招标/采购信息文件中相应要求提供保证金造成 的一切后果,我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采购承诺:以加盖公章且由采购部门发送的书面通知(中标通知书、合同、订货函等) 为我司认可的采购承诺形式,我司对非上述形式提供的采购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在招议标和采购过程中,严禁供应商有陪标、串标、围标行为,一经发现核实将列入黑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单供应商清单,永不合作. 6. 供应商中标后,不按约定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且未提前书面通知我司 的,一经发现核实将列为淘汰供应商,一年内不可启用;

情节严重者列入黑名单,永不 合作. 7. 合同&订单:合同需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订单需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合同的变 更、废止须有变更协议进行支持;

订单的变更或取消须由采购部门签字后以邮件等书面 形式正式发送通知,我司对任何人给出的口头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 索赔:质量部门负责质量问题归属确认及索赔核算依据沟通,采购部门负责索赔谈判和 索赔执行,索赔函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 其他约定 以上未尽事宜,由隆基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进行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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