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7-02-22 |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投资合作协议,总投资
10 亿元人民币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5 年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 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投资合作协议签署与审议程序情况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 人民政府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蒲城县建设120MW 光伏发电项目达成一致,双方于2015年1月29日签署了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 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中所列项目投资实施前尚需公司根据具体投 资金额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二、协议标的和协议主体情况
(一)协议标的情况
1、名称:光伏发电项目
2、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
3、规模:120MW
4、总投资: 10亿元人民币
5、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五年
6、项目投资进度安排:一期工程10MW,建成光伏农业示范项目,计划2015 年6月份开工建设;
后期项目从2015年10月开始分期分批实施.
(二)协议主体情况 甲方: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人民政府 乙方: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委托控股子公司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隆基能源" ) 负责具体的项目投资事宜, 为本项目设立项目子公司蒲城隆基生态农业光伏新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城隆基"),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蒲城隆基生态农业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蒲城县政府二号楼二楼
3、法定代表人:崔永祥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能源项目开发、电力项目运营管理、生态光伏农业开发、光 伏农业大棚、光伏提水灌溉、分布式农业光伏、地面光伏发电、农业资源保障工 程.
6、股权结构:隆基能源持有100%股权
三、协议主要条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乙方在蒲城县开发光伏发电项目, 计划项目总投资10亿元, 电站建设规模120 兆瓦, 用地4200亩, 建设周期不超过五年. 该项目一期工程10兆瓦, 用地350亩, 建成光伏农业示范项目;
后期项目从2015年10月开始分期分批实施.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确保及时划定出适宜开发光伏电站项目的土地区域,以满足乙方用 地需求,维护乙方在上述区域上所有光伏发电项目的独家开发权,并保证自本协 议生效之日起, 五年内在为乙方划定的区域内不与其他企业签订类似的项目开发 协议.
2、甲方协助乙方疏通当地电力(网)公司解决电网接入问题、国家许可计划 和项目核准等事宜.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蒲城县计划开发建设项目总规模不小于
120 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
2、乙方在甲方划定的用于光伏电站开发的区域内不得规划建设其他与光伏 发电无关的项目.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声明、 保证和承诺条款,即构成违约,均须依据 有关法律、 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之外, 因一方未遵守其向其他方做出的承诺和保证或本协议的约定而造成其他方产生 损失的,应向其他方赔偿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