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7-02-26 |
一、临邑汇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 370.
9 万元,在山东省德州市临 邑县经济开发区华兴路南首西侧该公司院内建设煅烧炉烟气余热回收节 能改造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
200 平方米,环保投资
3 万元.工程规模: 该项目新建一台 8.5t/h 的高温烟气余热锅炉及其配套设施, 回收利用 1# ―2#罐式煅烧炉所排废气的余热,生产 1.0MPa、220℃的过热蒸汽.购置 热力系统、水处理系统、电器控制系统等设备
5 套.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后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二、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本 批复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选用噪声低、震动小的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对新增的高噪 声设备加装隔音罩、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减小高噪声设备风机噪声对周 围环境的影响, 确保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表1中2类标准要求.
2、余热锅炉的排污水经回用冷却水稀释、减温后,全部用于生炭块 冷却水综合利用.
三、你公司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 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申领排污许可证.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 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且 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重新报批.
五、请临邑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 (公章)
2018 年5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