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7-02-26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2018 年度公司针对各 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共计 23,010.84 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 账准备(含其他应收款、应收商业承兑汇票)6,701.03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3,272.80 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72.39 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52.28 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166.47 万元,商誉减值准备 7,345.88 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
一、 应收款项
2018 年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2,119.26 万元, 按 个别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4,581.77 万元,按个别分析法计提明细如下:
1、中民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 11,946.26 万元,系公司全资子 公司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连云港新能源") 销售组件形成的, 该应收账款账龄为 2-3 年,存在回收风险.目前连云港新能源已将中民新光有限 公司 2.5 亿元股权办理质押,相关手续已完成.经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 估, 认为该质押的股权价值可以涵盖债权金额, 公司预计该笔欠款可回收性较大, 依据谨慎性原则, 连云港新能源对中民新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按累计计提坏账 金额 2,389.25 万元,本年计提坏账 1,224.69 万元.
2、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4,831.25 万元,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新能源销售组件形成,该应收账款账龄为 1-2 年,回款
2 存在风险. 由于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自建电站有 1/4 质押权归 属连云港新能源,相关手续已完成,公司预计该笔欠款可回收性较大,依据谨慎 性原则, 连云港新能源对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的债权累计计提 坏账金额 966.25 万元,本年计提坏账 940.56 万元.
3、北京辰源创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5,726.42 万元,系公司全 资子公司连云港新能源于
2013 年9月和
11 月销售光伏组件形成,经多次催收 未果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并于
2017 年9月26 日申请诉讼财 产保全.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北京辰源创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连云 港新能源货款 4,066.01 万元、 逾期付款违约金 1,592.16 万元及保全费 0.5 万元, 双方在上诉期限内均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北京辰源创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未履行判决,连云港新能源已于
2018 年3月15 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 北京辰源创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在金昌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质保金债权、 永昌协 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质保金债权、 北京辰源创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 德令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20%股权和北京辰源创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 北京科林测计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40%股权(详见年报
第五节、
十、重大诉讼) . 公司预计上述债权和股权的可回收性较大,依据谨慎性原则,连云港新能源对北 京辰源创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的债权按照应收账款余额与预计的可回收金额的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累计计提坏账金额为 3,572.12 万元, 本年计提坏账 2,416.5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