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7-02-26 |
反对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8%;
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5,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7189%;
反对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2811%;
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 二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9. 《关于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408,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2%;
反对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8%;
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5,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7189%;
反对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2811%;
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