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7-02-26
1 证券代码: A 股600848 股票简称: ST 自仪 编号:临2006-007 号B股900928 ST 自仪 B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 (200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于2006 年2月15 日上 午在新东纺大酒店五楼"龙头厅" (上海市镇宁路

525 号)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78 人,代表股份总数 260,920,0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3458%,其中:B 股股东和股东代表

12 人, 代表股份 3,267,796 股;

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257,244,407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64.4253 %, 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8 人, 代表股份 3,675,64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05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金茂律 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调整公司债权债务关系的议案》 同意票 260,914,624 股(其中:外资股 3,267,796 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79 %;

反对票 5,427 股(其中:流通 A 股5,427 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21 %;

弃权票

0 股(其中:流通 A 股0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由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强先生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主要意见如下: 本次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 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2 备查文件:

1、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有关文件.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2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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