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7-02-27 |
二、法人机构申请放宽部位 限制,应提供下列资料 证明确有真实避险需 求:
(一) 从事股价类期货或选 择权契约交易者,应提供持有我国上市(柜)公司股票、债 券换股权利证书、转 换公司债及以我国上 市(柜)股票为标的 之上市股票型基金、 上市指数型基金及指 数股票型基金受益凭 证总市值、相关金融 商品交易证明文件或 其它相关资料.
(二) 从事汇率类期货或选 择权契约交易者,应 提供持有该汇率相对 应之资产、负债、相 关汇率金融商品交易 证明文件或其它相关 资料.
二、法人机构申请放宽部位 限制,应提供下列资料 证明确有真实避险需 求:
(一) 从事股价类期货或选 择权契约交易者,应提供持有我国上市(柜)公司股票、债 券换股权利证书、转 换公司债及以我国上 市(柜)股票为标的 之上市股票型基金、 上市指数型基金及指 数股票型基金受益凭 证总市值、相关金融 商品交易证明文件或 其它相关资料.
(二) 从事利率类期货契约 交易者,应提供持有 我国政府公债总额、 相关金融商品交易证 明文件或其它相关资 料.
(三) 从事汇率类期货或选 择权契约交易者,应 提供持有该汇率相对 应之资产、负债、相 关汇率金融商品交易 证明文件或其它相关 资料. 本公司十年期公债期货契约 终止上市后,已无利率类期 货契约,爰删除本作业要点 第二点第二项,并调整原第 三至四项项次为第二至三 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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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从事商品类期货或选 择权契约交易者,应 提供持有该商品相对 应之资产、负债、相 关商品交易证明文件 或其它相关资料.
(四) 从事商品类期货或选 择权契约交易者,应 提供持有该商品相对 应之资产、负债、相 关商品交易证明文件 或其它相关资料.
七、依本作业要点放宽部位 限制之法人机构於放宽 有效期间,除另有规定 外,不得经由综合帐户 从事已放宽部位限制契 约之期货交易.但为处 理原有未冲销部位之交 易,不在此限.
七、依本作业要点放宽部位 限制之法人机构於放宽 有效期间,除另有规定 外,不得经由综合帐户 从事期货交易.但为处 理原有未冲销部位之交 易,不在此限. 法人机构於放宽部位限制期 间,不得经由综合帐户从事 已放宽部位限制契约之交 易,其他未放宽部位限制契 约之交易不在此限,爰酌修 文字,以兹明确.
3 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结算保证金收取方式及标准修正条文对照表 修正条文现行条文说明第四条之三 (删除) 第四条之三 十年期公 债期货契约结算保证 金金额为其面额乘以 百元报价乘以风险价 格系数后,除以一百 计算. 前项所称风险价 格系数,系参考一段 期间内期货契约之价 格变动幅度,估算至 少可涵盖一日价格变 动幅度百分之九十九 信赖区间之值. 第一项收取标准 以千元为整数,千元 以下部分无条件进位 至千元. 配合本公司十年期公债 期货契约终止上市,爰 删除本条之规定. 第五条 股价指数类期 货契约及商品类期货 契约依第四条及第四 条之四规定经每日计 算之结算保证金金额,相较於现行收取 之结算保证金金额变 动幅度达百分之十以 上者,或视市场状况 於必要时,结算保证 金之收取得调整之, 并依第四条第三项及 第四条之四第三项规 第五条 股价指数类期 货契约、利率类期货 契约及商品类期货契 约依第四条、第四条 之三及第四条之四规 定经每日计算之结算 保证金金额,相较於 现行收取之结算保证 金金额变动幅度达百 分之十以上者,或视 市场状况於必要时, 结算保证金之收取得 调整之,并依第四条 配合本公司十年期公债 期货契约终止上市,爰 删除该类期货契约保证 金调整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