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7-03-01 |
二、项目需求 1.投标人负责污水厂的日常运营管理,采购人负责污水处理厂的申报环保验收,保障设备达到环保要 求,在2016 年底前通过环保验收, 投标人应给予环保验收工作所必须的技术支持和配合. 2.在污水处理厂
2016 年月日起至
2021 年月日止的期间内,采购人将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 营管理全权委托投标人负责,主要包括为污水厂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等相关技术人员,提供设备 维修和设备保养及污水处理厂所需药剂等,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安全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 3.在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后的委托运营期内,投标人必须确保污水处理厂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并 在设计规模内运营管理,确保投入人员
20 人,要求要五险一金,工资标准不低于兴宁市最低工资标 准.保证处理污水各项数据指标符合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并保证达标排放. 4.考虑到园区不断发展,污水处理量增大存在不确定性,第二年后的合同期内拟于每年
7 月份对上 一年度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并对运营费用根据上年度污水处理量进行核算确定是否增加或减少一年 度运营费用.增加或减少运营费用拟按照如下方式执行:以上一年度平均日处理量为基数(第一年 基数为
2500 吨/日),如超过或减少基数
500 吨/日(含500 吨)则运营费用予以相应增加或减少, 不超过或减少基数
500 吨/日(含500 吨)则不予增加或减少,增加或减少标准以上一年度平均日处 理量超出基数的部分污水量乘于 0.65 元/吨计算增加或减少处理费用,增加或减少的处理费用加或 减原包干基数 12.8 万元/月作为下一年度的运营费用包干结算,再下一年度同样以上一年度平均日 处理量和处理费用为基数,处理量如超过或减少上一年度基数
500 吨/日(含500 吨)则运营费用予 以再次增加或减少并重新确定运营费用,不超过或减少基数
500 吨/日(含500 吨)则不予增加或减 少,以此类推. 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叶塘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 201608FG038 广东意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2 5.以上委托运营费中,投标人承担电费为
1 万元/月,超额部分电费由采购人承担,超额电费由采购 人在每个运营月的次月
10 日前与运营费用一次性支付给投标人. 6.污泥处置场所由采购人负责指定提供,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剩余污泥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污泥处置 场所,剩余污泥在兴宁境内产生的运费由投标人负责,如果剩余污泥在兴宁境外发生的运费则由采 购人承担.如剩余污泥处置(包括填埋等方式)需缴纳费用的,由采购人承担. 7.经双方确认由于污水处理厂设计或建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