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7-03-02 |
13 弘燃气回售资金发放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我司于
2013 年6月20 日发行
2013 年信阳市弘昌管道燃气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13 弘燃气,债券代码:124309) ,发行规模
7 亿元.
关于回售资金发放等事宜,根据我司实际情况,将进行如下安排:
一、对于已经申报回售的个人投资者,我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出申请, 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三日内办理个人投资者资金划付及相应债券 的注销.
二、对于已经申报回售的机构投资者,我司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申请将相应的回售申报明细数据移交我司,由我司自行与机构投资者沟通 协商解决,我司不再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该部分回售业务.我司 将与所有机构投资者积极协商, 我司承诺将对所有有意向的机构投资者以 一致条件推进有关事项的顺利协商解决.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不明事宜可与我司及主承销商联系. 联系人:孙海成(发行人) 、胡琳(主承销商) 联系
电话:0376-6929200(发行人) 、020-23385007(主承销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