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7-03-02 |
12.2.5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12.2.6 被责令停业的;
12.2.7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2.8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资格审查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 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4、费用承担 14.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资格审查发生的费用自理. 14.2 履约保证金 14.2.1 入围供应商在向签订合同前,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 5000.00 元. 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平度支行 银行账号:802590200955168 联系
电话:0532-88397309 14.2.2 入围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入围,其投标保证金 -
10 - 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入围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14.2.3 服务期满后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14.2.4 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14.3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10000 元 ,由入围供应商在确定入围结果后
3 日内向代 理机构一次性交纳. -
11 -
第三章 资格审查文件
15、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15.1 本次资格审查文件包括资格审查公告、供应商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 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以及根据第
16 款对资格审查文件的澄清和第
17 款对资格审查文 件的修改. 15.2 当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 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6、资格审查文件的澄清 16.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于 本项目资格审查公告规定时间前,将澄清要求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
邮箱: [email protected](要求文件为 word 格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电子邮件 主题:对 项目名称 项目的疑问,邮件内容中不得出现单位及个人信息) .否则, 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同时,供应商有义务对资格审查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 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逻辑的错误等)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 内将澄清要求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
邮箱:[email protected],否则,供应商应 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16.2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包括补充)的,应当在规 定时间前,在青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