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7-03-03 |
1 公众参与的规定.
3 1.1 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法律规定.3 1.2 国务院的有关法规规定.3 1.3 国家环保部的有关规定.3
2 公众参与的内容.3
3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与过程.4 3.1 公示项目的有关信息.5 3.2 征询当地群众和单位的意见.10
4 公众参与调查组成.10 4.1 调查范围.10 4.2 调查对象.10 4.3 调查方式和调查时间.10 4.4 调查内容.10
5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与统计.15 5.1 现场个人问卷调查结果统计.15 5.2 现场单位问卷调查结果统计
21 6 公众意见的采纳与不采纳回应.22
7 公众参与合理性分析.23
8 公众意见调查结论.24 附件.25 附件
1 公众参与调查表单位样本.25 附件
2 公众参与调查表个人样本.25
1 公众参与的规定 1.1 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指出: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 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1.2 国务院的有关法规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15 条也对公众参与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 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从而明确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中公众的知情权和 参与权. 1.3 国家环保部的有关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06 年2 月14 日以 环发(2006)28 号 文件,颁发了 《关于印发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的通知》 , 并从2006 年3 月18 日 起施行. 该暂行办法规定: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 设项目应该进行公众参与.同时该暂行办法还指出: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 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或 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 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但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2 公众参与的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七条指出: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 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采用便于公众 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八条指出:在《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 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 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 日内, 向公众公告下 列信息: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 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