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7-03-09 |
2019 年3月31 日经审计 的净资产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广州云景 47.12%股权转让价格为 1,500 万元.
五、拟签署的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 :李毓勤
(一)转让标的
1、本协议转让标的为:先河环保持有云景科技的注册资本【471.2】万元(实缴 注册资本【471.2】万元) ,占云景科技 47.12%股权.
2、先河环保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后,其在云景科技原享有的股东权利和应 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先河环保退出云景科技,李毓勤持有 云景科技 74.62%股权.
(二)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1、转让价款: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万 元(RMB1500 万元) .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李毓勤采用分两期付款的方式,将转让价款汇入转让方先 河环保指定的结算账户,具体付款如下: 2.1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李毓勤将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即,目标 公司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50%,人民币(大写)柒佰伍拾万元(RMB750 万元)支付至先河 环保账户. 2.2 各方一致同意于
2019 年12 月31 日前,李毓勤将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即, 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50%,人民币(大写)柒佰伍拾万元(RMB750 万元)支付至 先河环保账户.
(三)股权变更登记 3.1 李毓勤依据本协议约定向先河环保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对价完成之日起,李 毓勤应促使目标公司到主管登记机关办理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并由先河 环保给予充分配合. 3.2 如李毓勤未按照本协议第 2.1 条准时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则目标公司 到主管登记机关办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四)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第一期和/或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 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支付部分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2、如果乙方仅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 ,未能按 照本协议第 2.2 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从支 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中扣除 6,387,170.91 元(计算公式为:云景科技
2018 年末未分 配利润 13,555,116.54 元*47.12%) ,剩余 1,112,829.09 元退还给乙方.已经完成的股 权变更登记恢复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先河环保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状态,即,恢复至先河 环保持有目标公司 47.12%股权. 李毓勤需无条件配合上述股权恢复原状的变更登记, 并且,先河环保无需支付任何股权恢复原状(先河环保持有目标公司 47.12%股权)变更登 记的费用.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对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4、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解除而解除.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本次交易目的、对公司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转让广州云景股权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布局,减少管理幅度,提高 公司运营效率与质量,降低管理成本与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广州云景股权,广州云景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 转让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可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对方资产状况与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将及时督促交易对方按协议约定支付 股权转让款.虽然交易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了一致,但若各 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将可能带来交易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