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7-03-16 |
25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 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
28 13.4 、 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 办法 工程变更按合同专用条款第
23 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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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与招标文件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条款号:2.5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2.5 现场可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可提供搭设施工临建的场地. 条款号:11.3.1(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 (格式见
第四章) . 现文: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方案承诺书》 (格式见
第四章) . 条款号:11.3.1(9)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9)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 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 . (含有市政 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 50%或以上的大、 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 容的证明文件) . 条款号:8.2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投标人应对广东省司法厅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照招标图纸和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复 核,如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图纸和现场施工情况不符,投标人应提出异议,广东省司法厅予以 答复.投标人如对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图纸和现场施工情况无提出异议,即视为工程量清单与 招标图纸和现场施工情况的工程内容一致.实际施工中若发现少算、漏算的情况,结算时一 律不作调整. 条款号: 13.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2 广东省司法厅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
第七章 中,投标人按照广东省司法厅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 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广 东省司法厅将不予支付. 现文:13.2 广东省司法厅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
第七章 中,投标人按照广东省司法厅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标准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结合现场 情况进行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 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
6 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广东省司法厅将不予支付. 条款号:13.10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3.10 水电费按结算价的 0.9%计取.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条款号:23.投标信息录入 修改类型:删除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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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 广东省司法厅 (即发包人)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或称 项目代建 单位 ) 、 集中采购机构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 明. (2) 投标人 指向广东省司法厅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 承包人 指其投标被广东省司法厅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 招标文件 指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 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 投标文件 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广东省司法厅递交的全部 文件. (6) 书面文件 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 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 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