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7-03-16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 年6月5日,本公司与南京恒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于公司办公室 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公司委托恒建公司对办公室进行装修改造,采用包 工、包料、包验收的承包方式.合同标价为 1105364.43 元,全部工程款分期支 付,合同签订时支付 30%的工程预付款,龙骨基层完成时支付 30%工程进度款,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 30%工程进度款,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 97%,留3%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届满十天内支付.公司分别于
2018 年6月12 日和
2018 年7月20 日支付 321950.81 元和 321950.81 元(含税价格为 331609.33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 年08 月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 确认办公室装修改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严金陵、张海 涛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3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南京恒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
730 号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院竹山路
605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锦伟 实际控制人:严金陵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装修装饰施工;
建筑幕墙、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生产、施工、设计(以资质证书为准) ;
机电设备安装;
电脑软件开发与配套服务;
工艺 玻璃、家具生产、销售;
道路普遍货物运输.
(二)关联关系 南京恒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
南京恒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为董事严金陵所持有并控制的公司;
董事张海涛任南京恒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 年6月5日,本公司与南京恒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于公司办公室 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公司委托恒建公司对办公室进行装修改造,采用包 工、包料、包验收的承包方式.合同标价为 1105364.43 元,全部工程款分期支 付,合同签订时支付 30%的工程预付款,龙骨基层完成时支付 30%工程进度款, 公告编号:2018-035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 30%工程进度款,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 97%,留3%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届满十天内支付.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关联 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品牌形象的树立和业务 进一步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市滨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南京市滨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